本规则适用于我们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(以下称「孩子」)个人信息的全部活动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 28 条(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)、
第 29 条(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单独同意;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,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)、
第 31 条(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)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 72 条。
我们刻意不收集孩子的任何身份信息。包括孩子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件号码、头像照片、学校与班级, 我们都不要求、也不保存。
当一次服务或预约的服务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,提交前必须由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阅读并同意本规则,并选择与孩子的关系。未完成这一步,预约无法提交 —— 这是我们必须做到的, 不是可以不选的选项。
如果服务对象已满十四周岁,或服务对象就是提交人本人,则不需要本规则所述的监护人同意。
监护人同意留痕保存在中国大陆境内的自有服务器上,访问权限限于为提供服务与合规所必需的人员,操作留痕可查。
同意留痕的保存目的达成后(对应服务结束、且不再有法定留存要求时),我们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;
预约取消后,该次服务的监护人同意会同步撤回。
监护人对本规则或我们对孩子个人信息的处理有任何疑问、投诉或请求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电话:— 微信:— 邮箱:—
本规则随《隐私说明》一同更新,更新后将在本页发布并更新版本日期。